桃園縣興仁國小「校園二手制服、學用品回收再使用」實施計畫
壹、依據︰
一、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會議永續教育組08709案行動計畫。
二、國民教育法第8條之3第2項修正條文規定: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科目之教科圖書,應免費借用予需要之學生。
貳、目標︰
一、透過推動校園二手制服、教科書及學用品的回收再利用,培養學生養成愛物惜福、互助關愛之美德,落實環境教育生活化。
二、環境資源有限,為加強資源循環再利用,並減輕家長經濟負擔,鼓勵珍惜資源、減少廢棄物的消費價值觀,期使地球資源永續利用,以造福後代子孫。
三、二手制服、書籍、學用品等回收再使用以提供弱勢學童利用為優先。
參、實施對象:本校學生及家長。
肆、實施方式:
一、二手制服:
(一)回收時間:於上學期一月及下學期六月份
(二)回收方式:
1. 請家長將制服清洗、摺疊好後,分冬、夏季分別裝入塑膠袋中並貼上標籤紙,詳細註明種類及尺寸。(未依規定者,將退回自行重新整理)
2. 二手制服捐至學校,經鑑定有破損及不清潔等情形,將予以退回。
(三)領取回收衣物時間:
1.每學期初第一、二週。
2.學期中如有急需,可向訓導處領取。
二、二手教科書及教具:
(一)回收時間:於每學期期末辦理教科圖書與教具回收,並提供學童與教師領用。
(二)回收方式:
1.將教師與學生回收之教科書與教具送至教務處加以整理分類,供需要學童與教師領取,過度書寫及破爛的書籍將與退回。
2.教師及學童有需要時可至教務處領取。
三、學用品:
(一)回收時間:學期中隨時辦理。
(二)回收方式:
1.將校園拾獲無人認領之學用品加以整理分類,供需要學童領取。
2.將班級拾獲無人認領之學用品加以整理分類,供班級需要學童領取。
3.將家長捐贈與回收之二手學用品加以整理分類,供需要學童領取。
伍、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桃園縣所屬各級學校二手制服、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執行成果報告
學校名稱 |
桃園縣中壢市興仁國民小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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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行項目 (勾選) |
R二手制服 |
R教科書 |
R學用品 |
執行成效 (條列式概述) |
1.於每學期末進行二手制服回收,再由衛生隊統一整理,期初讓清寒學生領取。 2.學期中如有學生急需更換衣物,也提供領取。 3.本校回收及領用二手衣物的情況良好,確實幫助到有需要的學生。 4.於每學期末進行課本與教具回收,由設備組長統一整理,供有需求教師或學童領用。 5.因教材每年皆有編修,領用二手課本情況尚可。 6.於學期間,隨時回收學用品,由訓導處統一整理,隨時提供有需求的學生領用。 7.學生領用狀況良好,解決學習時不時之需。 |
成果照片 |
文字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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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收的衣服分類擺放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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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領用二手衣物。 |
成果照片 |
文字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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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教科書集中回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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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本回收整理 |
成果照片 |
文字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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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學用品回收整理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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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領用二手學用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