桃園縣興仁國小「校園二手制服、學用品回收再使用」實施計畫

 

壹、依據

一、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會議永續教育組08709案行動計畫。

二、國民教育法第8條之32項修正條文規定: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藝能及活動科目之教科圖書,應免費借用予需要之學生。

 

貳、目標

一、透過推動校園二手制服、教科書及學用品的回收再利用,培養學生養成愛物惜福、互助關愛之美德,落實環境教育生活化。

二、環境資源有限,為加強資源循環再利用,並減輕家長經濟負擔,鼓勵珍惜資源、減少廢棄物的消費價值觀,期使地球資源永續利用,以造福後代子孫。

三、二手制服、書籍、學用品等回收再使用以提供弱勢學童利用為優先。

 

參、實施對象:本校學生及家長。

 

肆、實施方式:

一、二手制服:

(一)回收時間:於上學期一月及下學期六月份

(二)回收方式:

1. 請家長將制服清洗、摺疊好後,分冬、夏季分別裝入塑膠袋中並貼上標籤紙,詳細註明種類及尺寸。(未依規定者,將退回自行重新整理)

2. 二手制服捐至學校,經鑑定有破損及不清潔等情形,將予以退回。

(三)領取回收衣物時間:

1.每學期初第一、二

2.學期中如有急需,可向訓導處領取。

 

二、二手教科書及教具:

(一)回收時間:於每學期期末辦理教科圖書與教具回收,並提供學童與教師領用。

(二)回收方式:

1.將教師與學生回收之教科書與教具送至教務處加以整理分類,供需要學童與教師領取,過度書寫及破爛的書籍將與退回。

   2.教師及學童有需要時可至教務處領取。

 

三、學用品:

(一)回收時間:學期中隨時辦理。

(二)回收方式:

1.將校園拾獲無人認領之學用品加以整理分類,供需要學童領取。

2.將班級拾獲無人認領之學用品加以整理分類,供班級需要學童領取。

3.將家長捐贈與回收之二手學用品加以整理分類,供需要學童領取。

 

伍、本計畫呈校長核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 

 

桃園縣所屬各級學校二手制服、教科書及學用品回收再利用執行成果報告

 

學校名稱

桃園縣中壢市興仁國民小學

執行項目

(勾選)

R二手制服

R教科書

R學用品

執行成效

(條列式概述)

1.於每學期末進行二手制服回收,再由衛生隊統一整理,期初讓清寒學生領取。

2.學期中如有學生急需更換衣物,也提供領取。

3.本校回收及領用二手衣物的情況良好,確實幫助到有需要的學生。

4.於每學期末進行課本與教具回收,由設備組長統一整理,供有需求教師或學童領用。

5.因教材每年皆有編修,領用二手課本情況尚可。

6.於學期間,隨時回收學用品,由訓導處統一整理,隨時提供有需求的學生領用。

7.學生領用狀況良好,解決學習時不時之需。

 

 

成果照片

文字說明

回收的衣服分類擺放。

學生領用二手衣物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成果照片

文字說明

二手教科書集中回收。

 

 

 

課本回收整理

成果照片

文字說明

二手學用品回收整理分類

學生領用二手學用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