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公布欄
張貼日期
2024-04-16
結束日期
2024-04-30
公告人員
人事室 人事主任
主旨
修正「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」第九點,並自即日起生效
公告內容
檢送「桃園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」1份。
附件
661e2b697a0d2_113.04.15修正—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