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公布欄
張貼日期
2025-05-21
結束日期
2025-06-04
公告人員
輔導室 特教組長
主旨
114學年度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遴選
公告內容
1、 輔導團員任期為一年一聘(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 日止)。
2、 受理推薦期間:即日起至114年6月3日(星期二)止。
3、 各校推薦表經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,請一律郵寄至「桃園市特殊教育輔導團(中埔國小)」(地址:33055桃園市永安路1054號),請註明「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員遴選」,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。
附件
682d53d619874_114學年度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遴選簡章.docx
682d53d662053_114學年度特殊教育地方輔導團遴選-公文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