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公布欄

張貼日期

2025-09-17

結束日期

2025-10-13

公告人員

教務處 註冊組長

主旨

桃園市教育局114學年度「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」申請

公告內容

未申請校內學生就學費用補助(或未通過者)且符合身分者,請自行下載附件,列印成紙本後填寫,校內收件截止至10/3,逾期不候
說明:
一、 依據「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台灣陽光關懷協會教育助學金 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 申請資格: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,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本助學金:
(一) 因意外傷病需急難扶助之學生。
(二) 因頓失依靠需扶助之學生。
(三) 因生活困頓需扶助之學生。
三、 申請方式:符合申請條件之學生,應檢附申請書等相關資料 ,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