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公布欄

張貼日期

2025-12-30

結束日期

2026-01-06

公告人員

人事室 人事主任

主旨

轉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訂定「機關發生重大災害或死亡安全衛生事故審議小組作業要點」,並自115年1月9日生效,請查照。

公告內容

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12月19日公護字第1140021600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