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」第十六點附表二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。
6954bac640905_桃園市政府 函.pdf6954bacb889e6_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.pdf6954bace260e5_桃園市政府○○○(局、處、委員會)約用人員○○○年度平時及年終考核紀錄表.pdf6954bad0b12ed_桃園市政府約用人員薪資分級表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