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公布欄

張貼日期

2026-05-27

結束日期

2026-06-03

公告人員

人事室 人事主任

主旨

轉知本府訂定「桃園市市立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 聘任補充規定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十五日起生效

公告內容

一、 檢送「桃園市市立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合聘教師及巡迴教師 聘任補充規定」一份 。
二、 本府115年5月15日府教中字第1150130891號函併予註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