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公布欄
張貼日期
2026-09-08
結束日期
2026-09-15
公告人員
學務處 訓育組長
主旨
「桃園市補助參觀特色場館或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計畫」115年下半年第2次申請
公告內容
主旨: 有關「桃園市補助參觀特色場館或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計畫」115年下半年第2次申請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局115年8月3日桃教小字第1150071692號函續辦。
二、 本案下半年第1階段申請已截止,惟為擴大推動成效,特開放第2次申請,期間自115年9月7日(星期一)起至9月30日(星期三)止,請各校掌握時間申請,檢附本案計畫如附件。
三、 前於8月3日至9月4日已提出申請之學校,將由承辦學校公埔國小另案發文核定。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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