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公布欄

張貼日期

2026-10-01

結束日期

2026-10-08

公告人員

學務處 訓育組長

主旨

「桃園市補助參觀特色場館或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計畫」115年下半年第3次申請

公告內容

主旨: 有關「桃園市補助參觀特色場館或藝文展演活動實施計畫」115年下半年第3次申請一案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 依據本局115年8月3日桃教小字第1150071692號函及115年9月7日桃教小字第1150085016號函續辦。
二、 本案下半年第2階段申請已截止,惟為擴大推動成效,特開 放3次申請,期間自115年10月1日(星期四)至10月30日(星期五)止,請各校掌握時間申請,檢附本案計畫如附件。
三、 前於9月7日至9月30日已提出申請之學校,將由承辦學校公埔國小另案發文核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