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公布欄

張貼日期

2023-06-02

結束日期

2023-06-09

公告人員

教務處 教學組長

主旨

轉知有關客家委員會推動「112學年度客語生活學校補助 計畫」一案,請有意願的老師提出申請

公告內容

說明:
一、依據客家委員會112年4月21日客會語字第1126700323號
函、客家委員會「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要點」暨本
局112年5月1日桃教小字第1120037695號函(正本計達)辦
理。
二、本學年度申請「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畫」之學校,若符合
以下條件,將優先予以補助:
(一)學校於寒暑假舉辦客語夏令營活動,讓學生於活動中沉
浸學習客語。
(二)計畫內容規劃社區合作或親子於家庭客語溝通活動,得
編列獎勵品以資鼓勵。
三、欲申請旨揭計畫之學校,請以學校為單位,依據上揭要點
逕上客家委員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(網址:
https://school.hakka.gov.tw)填寫申請計畫(含計畫
書、申請表、經費概算表及聲明書)並列印及核章後(免
備文),請於 112年 6月13日(星期二)前寄(送)至本
局(國小教育科謝承祐老師)。
四、為減輕學校行政作業並提升學校申辦意願,簡化旨揭計畫
成果報告相關行政措施,細部規定如下:
(一)期中報告:每月(8月至隔年1月)以上傳成果影片或提
供至少 2 張照片(含圖說)等 2 種方式,由學校擇ㄧ
辦理,照片及影片以教學情形為主,幼兒園須呈現使用
「幼幼客語新數位教材」之狀況。
(二)期末成果報告:提供書面成果報告,或提供 30 分鐘成
果影片代替,幼兒園須呈現使用「幼幼客語新數位教
材」之狀況。
(三)前開 30 分鐘影片學校可選擇某一教學片段或活動原始
內容即可,且無須特別拍攝剪輯、後製。本計畫拍攝學
生(幼生)之影音資料(含照片、影像及聲音),應取
得家長同意書並留存。
五、本計畫不得與其他同性質補助款重複請領,如查獲則撤銷
補助,並追繳已領之補助款項。
六、檢附「客語生活學校實施計畫經費支給參考表」1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