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公布欄

張貼日期

2024-04-10

結束日期

2024-04-30

公告人員

人事室 人事主任

主旨

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(以下稱113年全國介聘)要點及相關表件 勘誤

公告內容

一、 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3月28日府教學字第1130117802號函辦 理。
二、 更正113年全國介聘要點第13點第1項、修正對照表及積分審查原則,詳如勘誤一覽表。
三、 檢附113年全國介聘要點、修正對照表、積分審查原則及勘誤一覽表各1份。

***本次修正全國介聘要點第13點第1項:介聘作業按申請介聘教師積分高低,分下列階段依序辦理。前一階段已達成介聘者,
不得參與下一階段介聘作業:(一)當年度介聘提列缺額中如有原住民族學校、原住民教育班及原住民重點學校 增加(不含幼兒園),
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三十四條,先行辦理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單調介聘作業。